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泰安市自...
基本编码:370900GT370215402000
实施编码:11370900MB285544074370215402000
事项版本:2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权限划分 |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结果样本 | 无 |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 办理地点 |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安市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无 |
| 送达方式 | 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窗口领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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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下达处罚决定书 | 数量限制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8297970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8297970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3年06月国务院令第116号颁布,1993年11月施行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七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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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办理流程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泰安市东岳大街西首市政大楼B1039 | 0538-6991055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 0538-8625186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在乡村内建房是否需要批准 |
| 解答 | 是的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8297970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