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内取土、采石、采砂、采矿、爆破、打井、钻探的处罚

泰安市岱...

基本编码:370900SL370219134000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70xk2370219134000

事项版本:10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水利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水利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结果样本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环湖路泰安市水利局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邮寄送达、其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8-8567722,0538-8567721
监督投诉方式 邮寄地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环湖路泰安市水利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电话:0538-8567757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第8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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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在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内取土、采石、采砂、采矿、爆破、打井、钻探的处罚 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60个工作日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岱岳区府前街3号 0538-8568910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0538-6991055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行政处罚告知有异议如何处理?
解答 在处罚决定作出前提出异议的,拟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案件进行复核。如果行政处罚决定已经做出,那就只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了。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8567722,0538-856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