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向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由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给作品登记证。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结果样本 | 无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部门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40,下午13:2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市民之家三楼西厅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F09号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2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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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作品登记证书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8538123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0538-6991913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7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4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2004年5月27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公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一条:“作品自愿登记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应当持申请书、作品或者作品复制件、作品登记表、作品说明书、权利保证书和身份证明向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由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给作品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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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请书、作品或者作品复制件、作品登记表、作品说明书、权利保证书和身份证明。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权利保证书(权利归属证明可实行告知承诺) | 无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否 | 权力保证书(示例样表).jpg | 无 | |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可实行告知承诺) | 无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否 |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可实行告知承诺)(示例样表).doc | 无 | |
申请书 | 无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作品登记申请表(示例样表).jpg | 无 | |
作品登记表 | 无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作品登记申请表(示例样表).jpg | 作品登记申请表(空白表格).doc | |
作品说明书 | 无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作品说明书(示例样表).doc | 无 | |
作品或者作品复制件 | 无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作品或者作品复制件(示例样表).jpg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 | 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应当持申请书、作品或者作品复制件、作品登记表、作品说明书、权利保证书和身份证明向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 即办 | 受理。 |
受理 | 由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审查。 | 0个工作日 | 登记。 |
转报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 | 由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后,报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 0个工作日 | 初审转报。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向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由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给作品登记证。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 0538-6991055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 0538-8625186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通过什么渠道办理? |
解答 | 在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办理。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853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