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泰安市青...
基本编码:370900CG370217362000
实施编码:11370900MB286994947370217362000
事项版本:9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结果样本 | 无 |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市级 |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 办理地点 | 泰安市青年路100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无 |
| 送达方式 | 其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 法定办结时限 |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数量限制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民之家3楼东厅E22窗口 电话:0538-8501583、0538-853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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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0538-8297696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2年5月国务院令第101号,2017年3月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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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立案 | 立案 | 15日 | 立案 |
| 调查取证 | 调查取证 | 30个工作日 | 调查取证 |
| 行政处罚告知 | 行政处罚告知 | 5个工作日 | 行政处罚告知 |
| 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 | 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 | 15个工作日 | 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 |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 0538-6991055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5号 | 0538-8625186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是否有便捷的缴纳罚款方式? |
| 解答 | 有,可以网上缴纳罚款。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民之家3楼东厅E22窗口
电话:0538-8501583、0538-8538189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