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出入境记录

山东省泰...

基本编码:442de68c-0b2a-4265-8366-b8f656c2d86411370900004341670B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670B337200915100101

事项版本:12419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公安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行政机关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权限划分 2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结果样本 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jpg;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国家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民事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F35、F38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电话:0538-8275264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电话:0538-827522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移民管理局
发布令号(文号) (00001854-5/2019-00011)
具体规定内容 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查询本人的出入境记录。 申请查询出入境记录,应当由公民本人到拟查询单位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对遇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并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经申请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委托授权书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户口簿原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内地居民还可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网站、手机App等)自助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并生成经国家移民管理局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与盖有印章的同类纸质文件具有相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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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
制定机关 公安部
发布令号(文号) (鲁公境传发【2011】917号)
具体规定内容 《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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