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产评估行业协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泰安市财...

基本编码:370900CZ370213011000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590p3370213011000

事项版本:10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财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财政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结果样本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 泰安市财政局会计科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中段566号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无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处罚决定书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8-6221523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538-6221523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发布令号(文号) 财政部令第86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十六条:“资产评估协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通报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一)章程不符合资产评估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二)资产评估协会未依照资产评估法、本办法和其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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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十三条:“评估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通报登记管理机关,由其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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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处罚 评估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通报省民政厅,由其依法给予处罚。” 无办理期限 处罚决定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0538-8625186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0538-6991055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资产评估协会章程不符合资产评估法规定的怎么办?
解答 由有关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通报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622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