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行为进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查封、扣押财物

泰安市文...

基本编码:370900WG370373002000

实施编码:11370900MB2859708R3370373002000

事项版本:13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强制 结果样本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国家级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泰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红门路22号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C403室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邮寄送达、其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无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8-8222055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538-12318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电影产业促进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对有证据证明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依法查封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或者查封、扣押用于违法行为的财物。”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办理流程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泰安市市政大楼B1039室 0538-699105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0538-8625186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咨询电话是什么?
解答 0538-8222055。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822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