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道路从事大型活动的许可

基本编码:370900GA370109006000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670B4370109006000
事项版本:5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泰安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公安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结果样本 | 无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办理地点 | 泰安市公安机关交通警察支队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批准文件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公安机关交通警察支队 电话:0531-85122122 网址:http://tazwfw.sd.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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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公安机关交通警察支队电话:0531-85942541网址:http://tazwfw.sd.gov.cn/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8年11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
具体规定内容 | 《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8年11月通过,2012年1月修正)第四十三条:“……临时占用 道路从事大型活动的,应当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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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举办大型活动的主体证照、资质、批文及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从事大型活动临时占用道路申请 | 提交举办大型活动的主体资质、证照及批文等材料 | 0个工作日 | 批准临时占用道路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 0538-8625186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泰安市市政大楼B1039室 | 0538-699105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办理时限多少天 |
解答 | 即办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公安机关交通警察支队
电话:0531-85122122
网址:http://tazwfw.s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