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教育评估

泰安市青...

基本编码:370900JY370605001000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355P3370605001000

事项版本:23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教育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教育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结果样本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泰安市青年路117—3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督导评估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其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18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反馈意见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8-8333318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538-6993108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教育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1995年3月通过,2015年12月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教育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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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教育督导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12年9月国务院令第624号
具体规定内容 《教育督导条例》第二条:“对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督导,适用本条例。教育督导包括以下内容:(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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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办理流程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0538-8625186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泰安市市政大楼B1039室 0538-6991055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在督导评估过程中发现问题怎么办?
解答 如果发现存在的问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833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