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及医保经办业务开展监督检查
泰安市擂...
基本编码:370900YB370636001000
实施编码:11370900MB285837707370636001000
事项版本:17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
|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结果样本 | 无 |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 办理地点 | 泰安市擂鼓石大街西首市政大楼A3007房间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无 |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 法定办结时限 |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处理决定或建议 | 数量限制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6995798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0538-6995798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修改) |
| 制定机关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七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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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开展监督检查 |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据检查任务确定 | 发现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 0538-8625186 |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泰山大街333号传媒大厦南楼1407室 | 0538-699105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咨询欺诈骗保以外的业务,咨询哪个部门 |
| 解答 | 医保经办部门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6995798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