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
泰安市望...
基本编码:370900ZJ370117002017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02172370117002017
事项版本:30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权限划分 | 省级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结果样本 | 安全生产许可证 正本.pdf;安全生产许可证 副本.pdf;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40,下午:13:20-17:00 | 办理地点 | 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三楼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窗口领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 法定办结时限 |
4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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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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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名称 | 准予注销 | 数量限制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三楼东厅E区E316 邮寄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 电话:0538-8228009 网址:http://tazwfw.sd.gov.cn/ 电子邮箱:tasjsjspc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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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三楼邮寄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电话:0538-8277394网址:http://tajs.taian.gov.cn/电子邮箱:tasjsjspck@163.com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4年1月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年7月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省政府令第320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第21 项,委托济南、青岛、烟台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省政府令第333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调整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将31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3市实施(第二批),将6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以外的其他13个设区的市实施,将24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将10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国家级开发区实施。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报建单位系统提交注销申请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表(注销) | 无 | 电子 | 无 | 其他 | 无 | 是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表示范模板.pdf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表.docx |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1份) | 无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jpg |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示范模板.png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申请 | 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泰安市站点,http://tazwfw.sd.gov.cn/,注册账号后,在平台内提交申请事项 | 即办件 | 材料待受理 |
| 受理 | 对办理事项提供材料进行审查 | 即办件 | 审核通过或材料补正 |
| 办结 | 登录一体化平台查看办理情况,邮寄证书 | 即办件 | 邮寄证书 |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年7月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 0538—6991055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 (0538)8625101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需要登报声明吗? |
| 解答 | 不需要。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三楼东厅E区E316
邮寄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
电话:0538-8228009
网址:http://tazwfw.sd.gov.cn/
电子邮箱:tasjsjspck@163.com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