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规范检查

泰安市市...

基本编码:370900KJ370606001000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54XC3370606001000

事项版本:10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结果样本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泰安市市政大楼B7044房间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检查结果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8-6991928
网址:http://kjj.taian.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538-6991197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行政机关应当创造条件,实现与被许可人、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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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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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规范检查 1.会同公安、移民管理部门联合制定监管计划; 2.联合选定聘用外国人单位作为检查对象; 3.会同公安、移民管理部门对聘用外国人单位和外国人开展联合行政检查; 4.联合对发现非法就业的行为进行查处; 5.公安、移民管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部门做出撤销许可决定并纳入诚信记录。 按照年度检查时间办理 未发现问题,现场检查结束;发现存在问题:1.由公安移民管理部门对非法就业的外国人采取强制措施,对非法聘用外国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2.由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部门做出撤销许可决定,将非法聘用外国人单位和非法就业外国人纳入诚信记录,限制其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0538-699105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0538-8625186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本次检查的检查结果是什么?
解答 未发现问题,现场检查结束;发现存在问题:1.由公安移民管理部门对非法就业的外国人采取强制措施,对非法聘用外国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2.由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部门做出撤销许可决定,将非法聘用外国人单位和非法就业外国人纳入诚信记录,限制其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问题 本次检查事项是什么?
解答 检查是否具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是否在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内。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6991928
    网址:http://kjj.ta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