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泰安市自来水公司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自来水公司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结果样本 | 无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40,下午13:20-17:00(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一楼西厅B07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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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校验完成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一楼西厅B07窗口 电话:0538-699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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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0538-8538186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规范》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令号(文号) | DB37/T 940-2020 |
具体规定内容 | 6.3.4 由用户提出注册水表检测的,经法定检定机构鉴定,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值的,水表及附属 设施拆装、运送等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值内的,水表及附属设施拆装、运送等费 用由用户承担。由供水企业提出注册水表检测的,水表及附属设施拆装、运送等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 6.3.7 经第三方法定检定机构检测,水表误差超过国家规定时,供水企业应当根据水表计量检定结果 进行退减水费或补收水费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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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根据用户需求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水表校验申请 | 无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注册贸易结算水表校验申请表-模板.docx | 注册贸易结算水表校验申请表.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用户提出申请 | 当场 | 接收用户申请 |
受理 | 受理用户申请 | 当场 | 受理完成 |
办结 | 反馈办理结果 | 当场 | 校验完成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 0538-6991055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 0538-8625186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如何进行水表校验。 |
解答 | 可通过营业厅申报该业务,我们将会派工作人员为您校验水表。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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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一楼西厅B07窗口
电话:0538-699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