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基本编码:370900CG370617049000

实施编码:11370900MB286994943370617049000

事项版本:14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结果样本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根据年度执法计划确定 办理地点 现场检查,无具体办理地点
是否公示 0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检查情况通报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8-8538756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538-8538559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政府令218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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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制定检查计划 制定本年度检查计划、检查方案 按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确定 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
开展检查 按照检查方案,开展检查 反馈检查结果,下发整改通知书
检查情况通报 督促整改检查发现问题,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根据年度执法计划确定 通报检查情况,将未整改问题移交当地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5号 0538-8625186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0538-6991055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检查范围是什么
解答 本市建成区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情况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8538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