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委托公证申请
泰安市望...
基本编码:370900SF372012003007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427G3372012003007
事项版本:26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泰安市司法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司法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结果样本 | 无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泰安市政务中心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民之家三楼F29-30窗口、泰安高新区南天门大街2555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6窗口、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B座二楼办证大厅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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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出具公证书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是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民之家三楼F29-30窗口、泰安高新区南天门大街2555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6窗口、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B座二楼办证大厅 电话:0538-8505240、0538-8511927、0538-8936719 网址:http://tag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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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市民之家一楼B区B116电话:0538-8515199网址:http://tagzc.com/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7年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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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 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 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 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 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 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 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 无 | 电子 | 通用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是 | 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png | 无 | |
委托书 | 无 | 纸质 | 通用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委托书.jpg | 无 | |
委托事项相关材料 | 无 | 纸质 | 通用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是 | 委托事项相关材料 .jpg | 无 | |
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登记证书或注册证 | 无 | 纸质 | 通用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是 | 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登记证书或注册证.jpg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 | 0个工作日 | 出具受理告知书 |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泰山区人民法院 |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 0538-8625186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泰安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泰安市泰山大街333号;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6号 | 0538-699105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办理公证是否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 |
解答 | 可以在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民之家三楼F29-30窗口、泰安高新区南天门大街2555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6窗口、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B座二楼办证大厅
电话:0538-8505240、0538-8511927、0538-8936719
网址:http://tag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