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
山东省泰...
基本编码:113709000043412754337201494300201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2754337201494300201
事项版本:12410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2,3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结果样本 | 无 |
| 网办深度 | 无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40,下午13:2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医保大厅人社综合A26、A27、A22、A23、A21、A24、A25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 | 数量限制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东一楼社保、医保大厅A21-A28窗口 电话:0538-12333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一楼西厅B02办不成事反应窗口电话:0538-6988885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四条 第四款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四条 第四款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已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个人。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身份证 | 无 | 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是 |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办结 | 打印出待遇领取证明 | 0 | 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 |
| 审查 | 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信息查询待遇领取情况 | 0 | 查询待遇领取情况 |
| 受理 | 本人窗口办理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一份。 | 0 | 核实待遇领取情况 |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 0538-8625186 |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 0538-699105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养老金证明打印如何办理? |
| 解答 | 个人凭有效证件到自助服务区或窗口办理。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东一楼社保、医保大厅A21-A28窗口
电话:0538-12333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