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

山东省泰...

基本编码:113709000043412754337201494300201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2754337201494300201

事项版本:12410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2,3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结果样本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40,下午13:2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医保大厅人社综合A26、A27、A22、A23、A21、A24、A25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东一楼社保、医保大厅A21-A28窗口
电话:0538-12333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一楼西厅B02办不成事反应窗口
电话:0538-6988885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四条 第四款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四条 第四款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已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个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身份证 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结 打印出待遇领取证明 0 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
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信息查询待遇领取情况 0 查询待遇领取情况
受理 本人窗口办理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一份。 0 核实待遇领取情况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0538-8625186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0538-6991055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养老金证明打印如何办理?
解答 个人凭有效证件到自助服务区或窗口办理。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东一楼社保、医保大厅A21-A28窗口
    电话:0538-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