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处罚
泰安市长...
基本编码:370900ZJ370217055000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02173370217055000
事项版本:10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结果样本 | 无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泰安市长城路16号1611室1717室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无 |
送达方式 | 其他、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8269039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传媒大厦B座二楼电话:0538-6991055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4年06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七条:“‘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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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办理流程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 0538-8625186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泰安市传媒大厦1407室 | 0538-699105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如何进行法律救济? |
解答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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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8-8269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