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规执业行为的处罚

泰安市泰...

基本编码:370900SF370212013001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427G7370212013001

事项版本:9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司法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司法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结果样本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传媒大厦南楼1508室泰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科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8-8517131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538-8517131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六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立案 立案 5个工作日 立案、不予立案
调查 对事件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收集证据 45 拟定行政处罚决定
调查终结,作出决定 处罚或不予处罚 15 出具决定书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0538-699105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0538-8625186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如何查询进度?
解答 电话咨询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851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