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泰山大街...
基本编码:370900RS370214201000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27547370214201000
事项版本:4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结果样本 | 无 |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办理地点 | 泰山大街333号A座1503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无 |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数量限制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8812580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0538-8812580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9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公布,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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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 受理环节,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决定受理;审查环节,对案件进行审查,是否应作出处罚决定;决定,对符合法定处罚条件的,作出处罚决定;办结,行政相对人履行处罚决定或者不履行,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行政相对人履行完毕。 | 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调查期限60工作日。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罚决定。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在复议或诉讼期满后,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根据实际办理结果填写 |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东岳大街13号 | 0538-8625186 |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司法局 | 泰山大街333号 | 0538-699105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8812580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