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行政处罚

泰山大街...

基本编码:370900NY370290111000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515y7370290111000

事项版本:9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结果样本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法定节日) 办理地点 泰山大街333号南楼802室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其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8-8222232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538-8222232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9年5月国务院令第266号公布,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八条:“ 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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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办理流程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科 泰安市报业大厦南楼1409室 0538-699105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0538-8625186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行政处罚追究时限
解答 一般两年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822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