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争议调解

山东省泰...

基本编码:66607456-f168-4264-b077-ff1ef50386fe113709000043415074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5074337200401000101

事项版本:12425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结果样本 价格争议调解文书空白表.doc;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企业服务大厅企业服务综窗E11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价格争议调解协议书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市民之家三楼东厅企业服务大厅E09
电话:0538-829096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西首市政中心
电话:0538-6990309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87年9月11日国务院发布)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物价部门在价格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六)协调、处理本地区内的价格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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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政办发〔2010〕7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 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及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省价格鉴证机构具体承担全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及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承担辖区内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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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政办发〔2010〕7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 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及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省价格鉴证机构具体承担全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及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承担辖区内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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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与价格争议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且被申请人同意调解 3、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及具体的申请要求和一定的事实依据 4、属于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范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价格争议调解文书空白表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价格争议调解文书空白表.pdf 价格争议调解文书空白表.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结 向申请人寄送价格争议调解协议书 1 向申请人寄送价格争议调解协议书
办理 启动调解程序,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对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 25 促使调解协议达成。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告知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审查 申请材料实质审查 3 实质审查完成
受理 案件登记 1 接收完成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0538-699105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0538-8625186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哪些情况不属于价格争议调解处理范围?
解答 下列情况不属于价格争议调解处理范围: (一)属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的; (二)涉嫌价格违法,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 (三)属刑事、民事案件及行政执法案件涉及的财产价格鉴定事项的; (四)价格争议及其相关事项已提起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且已依法被受理的; (五)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六)违禁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流通及销售物品所产生的价格争议; (七)其它不应作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情形。
问题 怎样申请价格争议调解处理?
解答 申请调解处理价格争议,当事人应当向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书面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二)价格争议事实、诉求及理由; (三)有关证据,如消费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票据、凭证、协议及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四)价格争议调解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问题 价格争议调解是否收费?
解答 价格争议调解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面向社会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争议双方不需要交纳调解费用。如果涉及技术鉴定等发生的其他费用则由当事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市民之家三楼东厅企业服务大厅E09
    电话:0538-829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