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
山东省泰...
基本编码:8f1ddb33-61ce-4c2b-a15a-f4e6d44b2da21137090000434154XC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54XC337200600500101
事项版本:12414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权限划分 |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结果样本 | 仪器审核通过示例.pdf; |
| 网办深度 | 无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40,下午:13:2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民事服务大厅科技服务F21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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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科学仪器设备发布 | 数量限制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三楼西厅F21窗口 电话:0538-8538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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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一楼西厅B117窗口电话:0538-8538186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科字〔2025〕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 第四条 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以山东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网(以下简称开放共享服务网)为载体,征集隶属不同管理单位的、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入网,面向全社会开放,实现科研资源共享共用。 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投入建设或购置的科研设施、单台(套)3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均须加入开放共享服务网。鼓励财政资金购置的单台(套)30万元以下的科研仪器及非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加入开放共享服务网。 ……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科发基〔2017〕28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五条 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地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科字〔2025〕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 第二十九条 对利用财政性资金购置大型科研仪器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相关规定,不履行科学技术资源共享使用义务的管理单位,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科字〔2018〕97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省科技厅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规定,统筹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牵头组建和管理省仪器设备网,征集入网科研设施与仪器,通过网络面向社会提供入网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查询、预约使用、数据共享服务等,打造跨部门、跨领域、多层次的网络服务平台。研究制定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委托第三方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兑现奖惩措施。 ...... 第九条 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区域、本部门所属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 ...... 第十五条 各设区市科技局对本区域申请开放共享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省仪器设备网进行管理。 ...... 第二十二条 省科技厅会同财政厅及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 第二十五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及省直有关部门,根据科研设施与仪器评价结果,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管理单位给予资金补助,每个管理单位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开放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的运行维修维护、升级改造、分析测试技术及方法研究、临时聘用人员补助及实验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等。鼓励各市设立相应的补助资金。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投入建设或购置的科研设施、单台(套)3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均须加入开放共享服务网。鼓励财政资金购置的单台(套)30万元以下的科研仪器及非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加入开放共享服务网。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身份证 | 无 | 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是 |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审查 | 审核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入网 | 2 | 允许(或不允许)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 |
| 受理 | 使用财政资金新建或新购置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应自科研设施与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通过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纳入省仪器设备网开放共享。 | 1 | 等待审核 |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人民政府 |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 0538-6991055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 0538-8625186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问:如何获取大型科研仪器协作共享信息? |
| 解答 | 答:请通过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instrument/#/),获取共享信息。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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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三楼西厅F21窗口
电话:0538-8538139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