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内地居民出国及赴港澳台旅游业务,或者经营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超地域范围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的处罚

泰安市泰...

基本编码:370900WG370222008000

实施编码:11370900MB2859708R2370222008000

事项版本:16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结果样本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泰安市泰山大街777号传媒大厦11楼1108室。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邮寄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777号传媒大厦11楼1108室。
电话:0538-8285462。
监督投诉方式 邮寄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777号传媒大厦11楼1108室。
电话:0538-12345。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旅行社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550号
具体规定内容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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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办理流程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0538-8625186。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0538-6991055。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法律依据是什么?
解答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一条

咨询方式

  • 邮寄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777号传媒大厦11楼1108室。
    电话:0538-8285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