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

泰安市市...

基本编码:370900GJJ371017035003

实施编码:12370900F5009036593371017035003

事项版本:58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市级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结果样本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市级部门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0下午13: 20-17:00 办理地点 泰安市市民之家二楼西厅公积金大厅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泰安市市民之家二楼西厅公积金大厅
电话:0538-12329
网址:http://gjjzx.taian.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泰安市市民之家二楼西厅公积金大厅
电话:0538-12329
网址:http://gjjzx.taian.gov.cn/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9年4月国务院令第262号,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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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证明材料,首付款比例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要求;四、借款申请人应为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之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符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五、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个人信用报告 纸质 证明类材料 其他 个人信用报告(示例样表).docx 个人信用报告.docx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电子 证照类 政府部门核发 户口证明(示例样表).docx 户口证明.docx
首付款证明: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 纸质 证明类材料 其他 (建造、翻建、大修)首付款证明(示例样表).docx (建造、翻建、大修)首付款证明.docx
购房情况证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工程概预算以及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等; 纸质 结果类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示例样表).docx 房屋安全鉴定证明.docx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纸质 A4纸 其他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示例样表).docx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docx
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纸质 证明类材料 其他 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示例样表).doc 家庭住房情况证明.doc
收入证明:职工收入情况原则上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 纸质 证明类材料 其他 收入证明(示例样表).docx 收入证明.docx
贷款还款卡(1类卡) 电子 证明类材料 其他 借记卡(示例样表).docx 借记卡.docx
婚姻状况证明 电子 结果类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结婚证(示例样表).docx 离婚证.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前台受理 申请人申请贷款,由前台综合柜员受理并初审,经办银行工作人员核对贷款材料 0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后受理
后台审批 后台审批人员复核审批材料 0个工作日 做出审批意见
签订合同 经办银行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及配偶相关第三人签订合同 0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
贷款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人进行发放贷款 0个工作日 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核准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泰安市市政大楼B1039室 0538-699105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0538-8625186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可不可以共同贷款购买一套房屋?
解答 夫妻双方购买住房,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合并计算可贷额度,并可以任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市民之家二楼西厅公积金大厅
    电话:0538-12329
    网址:http://gjjzx.ta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