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泰安市东...

基本编码:370900GS370631707000

实施编码:11370900MB285689X47370631707000

事项版本:16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结果样本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泰安市东岳大街439号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9室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其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法定办结时限 无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立案或不予立案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8-6980916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538)8502987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受理举报、投诉并及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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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制度,及时查处物业服务收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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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199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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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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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其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明码标价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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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办理流程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0538)699105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0538-8625186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价格违法行为由哪个部门查处
解答 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咨询方式

  • 电话:0538-698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