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山东省泰...
基本编码:81370900MC453779XM337203603200201
实施编码:81370900MC453779XM337203603200201
事项版本:12425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结果样本 | 无 |
| 网办深度 | 无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40;下午13:2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医保大厅医保综合A32、A34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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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符合办理条件 | 数量限制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一楼A区医保15-20号窗口 电话:0538-668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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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A9051电话:0538-6993969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第七十四条第四款: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社会保险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四条 第四款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社会保险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单位需查询本单位参保信息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单位有效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 无 | 纸质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jpg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jpg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办结 | 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结。 | 0 | 反馈办理结果 |
| 受理 | 医保中心受理并审核。 | 0 | 反馈办理结果 |
| 申请 | 参保单位根据查询内容现场或网上办理。(携带单位有效证明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到医保中心申请; | 0 | 反馈办理结果 |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 0538-8625186 |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人民政府 |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 0538-699105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单位参保缴费证明格式固定吗 |
| 解答 | 参保缴费证明是规定的统一格式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一楼A区医保15-20号窗口
电话:0538-6681234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