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山东省泰...

基本编码:113709000043412754337201496000101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2754337201496000101

事项版本:12415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同级授权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结果样本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省级部门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111号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418室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111号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418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111号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418室
电话:0538-8261020
网址:http://tazwfw.sd.gov.cn/
电子邮箱:jyzdk@ta.shandong.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111号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420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111号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420室
电话:0538-8211925
网址:http://tazwfw.sd.gov.cn/
电子邮箱:jyzdk@ta.shandong.cn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 服务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配套细则》
制定机关 中共泰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令号(文号) 委人组办发〔2022〕3号
具体规定内容 一、补贴对象与标准 1、申请对象:2022年5月1日以后,到泰安市域内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泰安市,含中央、省属驻泰企业,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首次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2、具体标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院校毕业生应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毕业生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全日制重点高校(国内“双一流”高校(学科),原985、211高校,国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THE、QS、U.S.News中TOP200的高校,下同)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补3年。 对新引进到我市工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2000元、500元、200元。 对经泰安市科技局认定的“人才飞地”,及驻泰高校、省属科研院所、市属高校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参照企业引进博士标准执行。 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等国家级及以上技能赛事获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参照硕士研究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在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等省级技能赛事获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参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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