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基本编码:f881c14b-83fd-4b46-9e50-843dfd9b6aec11370900004341531L
实施编码:11370900004341531L337083400100101
事项版本:12412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西罗山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统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权限划分 |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结果样本 | 无 |
网办深度 | 无 | 运行系统 | 省级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40,下午13:2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一楼西网办服务大厅B10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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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1楼A区1号窗口 电话:0538-8299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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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一楼西厅B02办不成事反应窗口电话:0538-8538186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68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五条 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68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五条 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在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先进集体审批表 | 无 | 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是 | 2.先进集体审批表(示例范本).docx | 2.先进集体审批表(空白样表).docx | |
征求意见表 | 无 | 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是 | 4.征求意见表(示例范本).docx | 4.征求意见表(空白样表).docx | |
先进个人审批表 | 无 | 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是 | 3.先进个人审批表(示例范本).docx | 3.先进个人审批表(空白样表).docx | |
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 无 | 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6-1.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示例范本).docx | 6-1.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空白样表).docx | |
推荐对象汇总表 | 无 | 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是 | 5.推荐对象汇总表(示例范本).docx | 5.推荐对象汇总表(空白样表).docx | |
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 无 | 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6-2.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示例范本).docx | 6-2.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空白样表).docx | |
推荐工作报告 | 无 | 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1.关于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报告(示例范本).doc | 1.关于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报告(空白样表).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结 | 公示无异议后,与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进行表彰。 | 10 | 下发表彰文件。 |
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 | 省统计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经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 10 | 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
材料审核 | 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事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表彰建议。 | 25 | 提出表彰建议报局党组审议。 |
受理 | 推荐单位经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各市统计局对本地区推荐对象进行汇总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荐材料。 | 15 | 受理上报材料 |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泰安市人民政府 |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 0538-6991055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 0538-8625186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公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解答 | 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1楼A区1号窗口
电话:0538-829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