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备案
山东省泰...
基本编码:11370900MB285689X4337303100500101
实施编码:11370900MB285689X4337303100500101
事项版本:12413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权限划分 |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结果样本 | 登记通知书.png; |
| 网办深度 | 无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0,下午:13:2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企业服务大厅企业服务综窗E16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登记通知书》 | 数量限制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三楼东厅 企业服务大厅 E16外资窗口 电话:0538-8538161/8538108 网址:http://tazwfw.sd.gov.cn/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市民之家一楼B区B116电话:0538-8538186网址:http://tazwfw.sd.gov.cn/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746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九条 市场主体变更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类型依法备案下列事项: (一)公司:章程、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公司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经营期限、登记联络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联络员。 (四)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合伙期限、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成员、登记联络员。 (六)分支机构:登记联络员。 (七)个体工商户:家庭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登记联络员。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备案事项由登记机关在设立登记时一并进行信息采集。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 无 | 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公司备案(备案事项证明文件).doc | 空白样表.doc | |
| 《公司登记 (备案) 申请书》 | 无 | 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01-03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样表).docx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doc | |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无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是 | 空白样表.doc | 空白样表.doc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接收备案材料 | 0 | 受理 |
| 备案 | 审查备案材料 | 0 | 备案 |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 0538-8625186 |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人民政府 |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 0538-699105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业务办理时,外方股东需要到现场吗? |
| 解答 |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对于外籍人士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实名验证,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三楼东厅 企业服务大厅 E16外资窗口
电话:0538-8538161/8538108
网址:http://tazwfw.sd.gov.cn/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