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院集中供养审核
山东省泰...
基本编码:dfa6a3d6-9fc3-47b4-b8fa-81468d39b6ce11370900MB28525493
实施编码:11370900MB28525493337102400100101
事项版本:12418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结果样本 | 无 |
| 网办深度 | 无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40,下午:13:2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民事服务大厅社会服务一窗F08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联办件 |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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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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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名称 | 光荣院集中供养审核 | 数量限制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迎宾大道552-2号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608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迎宾大道552-2号 电话:0538-6991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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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迎宾大道552-2号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分中心综合窗口邮寄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迎宾大道552-2号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分中心综合窗口电话:0538-6999981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光荣院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0年12月25日民政部令第40号公布,2020年4月10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3号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二条 服务对象应当珍惜荣誉,遵守光荣院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光荣院和光荣院主管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服务对象因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中止其集中供养和优惠、优待服务资格;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其集中供养和优惠、优待服务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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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名称 | 《光荣院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0年12月25日民政部令第40号公布,2020年4月10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3号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为集中供养对象,可以申请享受光荣院集中供养待遇。 光荣院在保障好集中供养对象的前提下,可利用空余床位为其他老年且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抚恤优待对象提供优惠服务。 有条件的光荣院在满足上述对象集中供养、优惠服务的需求外,可面向其他抚恤优待对象开展优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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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名称 | 《光荣院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0年12月25日民政部令第40号公布,2020年4月10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3号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 申请享受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惠服务,应当由本人向户籍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或者由其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向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代为提出申请。 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光荣院,光荣院初审后及时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光荣院根据其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任务安排集中供养、优惠服务对象入院,并根据实际情况接收优待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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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为集中供养对象,可以申请享受光荣院集中供养待遇。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个人书面申请 | 无 | 纸质 | A4纸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孤老集中供养书面申请.docx | 孤老集中供养书面申请.docx | |
| 残疾军人证或其他优抚对象身份证明 | 无 | 纸质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是 | 残疾军人证.jpg | 残疾军人证.jpg | |
| 孤老情况证明 | 无 | 纸质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是 | 孤老情况证明.docx | 孤老情况证明.docx | |
| 户口本 | 无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户口本.jpeg | 户口本.jpeg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上报 | 申请享受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惠服务,应当由本人向户籍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或者由其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向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代为提出申请。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光荣院。 | 10 | 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光荣院。 |
| 审批 | 光荣院初审后及时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 10 | 光荣院根据其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任务安排集中供养、优惠服务对象入院,并根据实际情况接收优待服务对象。 |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运周街3号 | 0538-8568910 |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泰安市人民政府 |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报业大厦南楼14楼1409房间 | 0538-699105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咨询电话是多少 |
| 解答 | 0538-6991282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迎宾大道552-2号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608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迎宾大道552-2号
电话:0538-6991282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