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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保卫、会务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粮食工作规划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应诉、复议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人员、工资和机构网点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调控管理科(挂监督检查科牌子)
编制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粮食流通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县(市、区)粮食部门做好粮食收购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资格认证工作并管好市级储备粮;对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进行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负责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粮食市场供求形势进行监测和预警分析,制定并组织实施粮食供应应急预案。
负责监督检查国家有关粮食流通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和质量的监督检查,对陈化粮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军供购销等政策性用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配合工商、物价等部门进行粮油价格和交易市场的管理;负责对粮食购销、储存、加工、统计等粮食流通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资格与业务素质培训;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和法规宣传工作。
(四)储运基建科(挂产业发展科牌子)
负责全市粮油仓储及运输管理;组织实施市际间粮油调拨,指导协调县市区间余缺调剂;指导地方粮食储备和农村储粮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基本建设和安全生产。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市粮食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成果应用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粮办工业实施技术改造和生产经营;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油商品质量、计量标准;监督实施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
(五)财务科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财务、会计、税收、信贷制度,管理省、市财政和国家有关部门下拨的各项资金;负责全市粮油收购资金的预测、筹措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编报全市粮油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汇总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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