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内 容
违法行为:
粮食流通统计违法行为
类别及编号:
行政处罚-005
依 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23条、第44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第25条
处罚对象及范围:
1、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粮食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的。2、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未按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
处罚程序:
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处罚措施:
警告、罚款、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执法主体: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
0538-6236528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tatkk@163.com
监督电话:
0538-6236222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