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内 容
名 称:
申请人事部择优资助项目
类别及编号:
便民服务—004
依 据: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和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全市范围内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
办理条件:
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
办理程序:
由市人事局和有关单位根据申报人员条件要求择优推荐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回国人员和由其本人主持的研究开发项目,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并报省人事厅;省人事厅汇总各市、各有关单位的项目推荐材料,组织专家对全部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至人事部的项目;人事部组织专家对各省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给予经费资助的项目和经费额度,并核拨经费;省人事厅根据人事部的评审结果,将经费拨至留学人员所在市人事局
费用情况:
免费
办理结果状态:
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
录用流动科
办理地点、邮编:
泰安市市政大楼人事局 2710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38—6991182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Lyldk5053@163.com
网上表格下载:
无
网上办理情况:
监督电话: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