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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职责
2008-07-30 11:04:00    信息来源: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国务院、省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来文来电。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的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和市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大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机关电子政务工作和市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事务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及机关服务。
    (十二)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此外,还负责管理市政府调研室、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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