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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亓利群, 副组长:王胜一、郭建军, 成 员:于发田、崔应强、石鑫、王丰德、孙广玲、赵方和、马炳礼、赵兰斌。 下设办公室,主任郭建军(兼)、副主任崔应强,成员刘艺、姚思远、范维铂、段晓楠。
为了加强物价政务公开工作,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现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制定如下:
一、 领导小组职责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级纪委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系统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组织领导确立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开内容,建立健全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 3、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类文件和指示精神,学习相关的各项政策和法规。 4、 履行监督职责,对所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党员干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 领导小组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及小组成员根据业务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有关部署,具体组织开展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2、抓好各项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全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努力创造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3、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认真查摆季度内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各类问题。 4、定期召开座谈会、评议会,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5、认真作好调查研究工作,针对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在职权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协调解决。 6、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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