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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文化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18号文件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94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06]12号)的精神,泰安市文化局根据《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定暂行办法》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推荐申报的49个项目进行了审议,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过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24项,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08年7月24日至8月2日。公示媒体为泰安日报和中国泰山信息网(www.taian.gov.cn)。
异议受理单位:泰安市文化局社会文化科 泰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文化局 泰安市二衙街一号
邮政编码:271000
联系电话:0538-6991434 (张云鹏) 0538-8221381 (张 鲁)
电子邮箱:whj6991434@163.com
附件: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