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省财政厅《关于选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鲁财库[2008]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地、各部门一并贯彻执行:
1、 符合《通知》规定选聘范围和条件、愿意以独立身份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各方面专家,均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2、 市建设局招标办、各县(市、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部门(单位)已建立专家库的,应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由市财政局统一上报省财政厅审批,列入政府采购专家范围;
3、 本次征集工作完成后,凡未上报或未经批准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员,不得再以专家身份从事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有关单位,并于10月31日前将专家名单和有关材料汇总上报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驻泰各高校专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上述时间前统一向市财政局报送;以个人身份自荐的社会专家,按《通知》规定直接向省财政厅报送有关材料。
联系人:于亮 郭文霞
地址:泰安市温泉路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38-6221725 0538-6221965
附件:关于选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