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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2007-12-22 09:41:00    信息来源:

 

泰房党发〔2007〕6号

    2007年房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省市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政策、决议。继续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权利运行,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为加强房产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切实解决廉政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和中央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理论基础。继续深入开展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房地产管理法》。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借委托他人投资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如发现以上问题,要视情节作出严肃处理。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申报登记,纠正存在的问题。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子女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纠正超标准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多占住房等问题。


    (二)强化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规范权力的运行


    以监督权力运行为重点,监督检查在贯彻《房地产管理法》、履行政府职能审批中依法行政的情况;监督检查房产重大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干部选拔任用以及贯彻相关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同时,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的执行情况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好门户网站,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完善监督机制,落实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三)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惩治腐败行为


    以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为重点,继续查办滥用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房产不正当交易行为,非法变卖、低价出让国有资产获取利益的案件,违反规定、暗箱操作工程招投标、项目发包中的商业贿赂案件;查办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贪污贿赂、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案件。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违规违法、权钱交易的,要严肃查处。要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研究案件发生的新特点,拓展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完善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执行案件报告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查处权钱交易案件的同时,要重在加强预防、重在落实制度、重在日常监管,探索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继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种规定,节俭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差费等一般性支出。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五)严禁利用职务及部门职权之便,对前来我局办理正常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吃、拿、卡、要,变相刁难顾客、借机敲诈勒索。对前来我局办理公务的单位和个人,不管是谁,我们都要做到一视同仁,按照规定统一办理。如发现有利用职务、职权之便以权谋私的现象,不管是什么人,都要坚决调离原工作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程度做出严肃处理。


    (六)局属各支部、总支(单位)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基层干部廉政行为规范。教育党员干部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两个务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我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做群众的表率。


    (七)继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案件工作


    按照上级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着重解决好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局担负着市政府赋予的房产管理行政职能,房地产开发建设、房产管理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也是上级纪检部门重点清查的范围,对此,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支部、总支(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经常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一是查处党员干部中发生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执行上级政策、阳奉阴违、回避监督的错误行为;二是查处利用职务之便贪图贿赂,吃、拿、卡、要行为;三是查处部门、单位负责人是否有玩忽职守、工作浮夸、自作主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失职、渎职行为。同时,要发挥信访举报在发现案件中、线索中的主渠道作用,把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八)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要本着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扩大民主、有力监督的原则。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规范政务职责,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权力运作的监督制约,落实好省、市政府分别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持之以恒地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房管系统良好形象,是我们的一项长期任务。根据上级要求,要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列入各级、各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要以创文明机关、文明行业作为纠风工作的有效载体,推动我局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机关工作人员要继续强化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不断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交易中心及各房管所要按照局下发的《2007年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要在深化服务承诺上下功夫,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全心全意地为社会群众服务,以群众满意作为我们的标准和目的。开发公司所从事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事业,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行业,国家、省、市纪检审计部门继续把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列为今年审计检查的重点行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建筑法规政策,彻底杜绝违规违纪、不透明、不公开、不文明的小动作。各单位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及特点,紧紧围绕全局工作总目标,真抓实干、勇于创新,为顺利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制度保证。


    (九)强化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进一步做好房产管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按照“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要求,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为目标,强化学习教育,重点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建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长效机制,以效能监察促依法行政、促政务公开、促效能提高。


    加强监督力度,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我局对外公开的各项服务承诺制度,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行政效率行政效果和行政效益等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对各科室、各单位履行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的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对加快和优惠为破产、改制企业办理房产手续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责成有关科室、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整改。要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充实我局行政效能监察的内容。二是按照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继续办好行政效能投诉“绿色通道”,畅通投诉渠道,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投诉和监督,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快查快结”的要求,切实做到“有投必接、接投必查、查处必果、及时反馈”。三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局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根据《泰安市行政效能监察公告制度》,及时公开公布我局的行政职能、贯彻政策法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通过网上发布、公示通报、媒体曝光等形式,推动我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全面开展。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搞好宣传教育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局纪委下发的《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计划》,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做到讲政治、讲正气,不信谣、不传谣。以权利观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警示教育,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坚持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地位观、利益观。


        2、加强时事政策教育,增强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传达学习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200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耿文清同志在市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王文元同志的工作报告,教育广大党员正确认识当前全国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式,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积极探讨我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努力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通过学习,解决好本单位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支部、总支(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责任意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市委提出的“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的要求落到实处。对个别领导因抓反腐倡廉工作不得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重点抓好: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二是局纪委要对各支部、总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作为考核全面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全面执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


      按照市委提出的“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的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自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认真执行中央《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局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是要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要把市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实行上墙公示制度,表明收费依据、收费内容、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设立账外账,坚决取消“小金库”。重大建设项目支出费用要通过集体研究决定,日常支出要按财政开支标准范围执行,财务收支情况要定期向职工公布。三是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中央《关于干部人事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坚决取消跑官要官以及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落实

    2007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本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任,切实加强领导,局主要领导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纪委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继续监督检查,各支部、总支(单位)也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认真部署安排,严格检查考核,以更优良的作风、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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