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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对我市参照管理单位的批复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召开会议,部署安排我市市直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任务。按照省里批复,我市37个市直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名单。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登记工作,主要包括研究制定登记工作方案、确定登记对象、填报各类表格、审核与报批、组织登记资格考试和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等环节。5月23日前,各参照管理单位要填写上报相关表格。符合登记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将统一组织参加登记资格考试。考试内容以公务员法及相关的配套法规为主。(市人事局)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