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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四月三日)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去年以来的河砂综治工作,研究分析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的整治任务,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刚才,市里表彰了在近期河砂综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这些先进典型所表现出的强烈的大局意识、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奉献精神,对照各自工作,正视不足,找出差距,不断提高河砂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也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视荣誉,再鼓干劲,再创佳绩。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黄书记亲自参加会议,一会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黄书记的讲话要求上来,并在工作中全力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总结工作,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河砂资源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认真落实“严字当头、以打开路、强力推进”的工作要求,统筹处理好河砂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的关系、巩固成果与创新发展的关系、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的关系,从组织领导、法规政策、管理手段、联合执法、责任落实等方面着手,坚持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实现了“禁得住、管得好、收益高、不出事”的整治目标,推动全市河砂资源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严格规范河砂禁采秩序,实现了“禁得住、管得死”的整治目标。去年,市政府下发了主汛期全市河道、水库禁止采砂的通告,与黄河管理部门联合印发了东平湖、大清河、大汶河东平段全线禁采的通知。市整治指挥部出台了全市中小河道和水库全面禁采的政策,为今后河砂禁采特别是主汛期永久禁采,提供了可靠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同时,严格落实禁采监管措施,清理撤离经营机具,封堵运砂路口330余处,埋设禁采标志820块。宁阳县在汛期禁采中,拆除管理房380间,并将全部采砂机具撤到堤防以外,消除了度汛隐患。东平县在禁采过程中,强力清除采砂船舶1300余艘,落实了防止反弹的长效措施,根治了东平湖、大清河无序采砂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省政府和黄委领导的高度评价。
二是强化河道采砂许可审批和现场监督管理,有效地落实了“逐步缩小规模、依法规范经营”的管理要求。各级主管部门严格落实采砂许可审批制度,对申报的194处砂场逐一进行勘测论证,对影响安全、资源枯竭、违禁采砂以及中小河道内的26处砂场予以取缔,全年出让河砂590万方,同比减少40%。同时,采取机具挂牌等手段,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各级稽查巡查队伍也严格执行现场稽查巡查工作制度,保证了现场监管秩序的稳定有序。同时,创新技术监管方式,投资440万元建成了全市河砂管理联网系统,实现了市县对25处稽查站、3处禁采点的实时监控,建成了全市河砂税费征收管理系统,使我市河砂监管能力上了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进一步规范运砂、储砂经营秩序,较好地维护了“运砂无双超、储砂不反弹”的经营管理秩序。各级按照强化源头控制,加大现场监管的要求,全年查处运砂“双超”车辆2000余车次,巩固了骨干道路运砂车辆“平箱盖布”的治理成果,得到了省、市“双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高度评价。同时,继续贯彻“以禁为主、从严控制”的工作思路,重点解决稽查站前、行洪区内的非法储砂问题,巩固了储砂整治成果,较好地解决了非法储砂“前清后进、屡禁屡增”的老大难问题。
四是加大价格和票据管理力度,努力提高资源效益,全市河砂税费收入实现了新突破。一方面,加大价格调控力度,全市河砂出让金标准上调到每方4元,税费计征价格上调到每方24元,同比增长30%和20%;另一方面,严格票据管理使用制度,推行了新版缴讫证,妥善处理了前三个出让期的票据遗留问题,全市河砂税费征管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肥城市实行了“逐车丈量、据实查验”的做法,形成了“市、镇、村、砂场”四级查验的监管机制,杜绝了大车小票和闯卡逃票行为,目前,肥城的做法正在全市推广。2007年,在河砂出让方量大幅减少、东平县以及全市中小河道、水库全部禁采、外地砂低价冲击我市的情况下,我市河砂税费收入仍达到9265万元,同比增长14%,再创历史新高。我市河砂收益增长三年迈出三大步,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增长点和沿河村集体收入的重要支柱。
五是强力营造“高压严管”的综治环境,确保了河砂经营管理秩序的和谐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把打击涉砂违法活动作为巩固长效管理机制的关键,强力推动,果断处置,坚决遏制涉砂违法活动反弹的问题。去年以来,全市下发涉砂执法文书1200余份,暂扣、吊销许可证12个,对91名违法当事人采取了治安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挽回经济损失1300万元。同时,加大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面对面地做好经营业户的法制教育工作,耐心细致地接待好、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把影响稳定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使涉砂矛盾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强有力领导,源于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尽职尽责,是一线监管人员艰辛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市河砂资源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完善的具体体现。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尽管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保持了好的势头,但仍有一些不容轻视的问题,如果思想一放松,工作稍有松懈,丧失好的局面也可能是一念之差、一夜之间的事,所以,大家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麻痹和盲目乐观的情绪。
前段时间,市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河砂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查暗访,发现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工作不平衡的问题还非常突出。肥城市在河砂整治中,落实市里的政策不折不扣,各个环节都较为规范有序,整体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是我市河砂管理工作的“样板”。宁阳县把压力变动力,仅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就扭转了被动局面,打了一个翻身仗,整体工作上了一个新水平,仅税费一项工作去年就完成2300万元,接近前三年的总和,目前发展势头良好,今年有望再上一个大的台阶。也有个别县市区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同志思想麻痹,畏难发愁,信心不足,工作时紧时松。在处理棘手问题时,采取的工作措施不够及时果断,该禁的禁不死,能采的不规范,河里管不好,路上查不住,超载超限、大车小票等资源流失现象始终得不到解决;二是维持现有管理力度和综治局面的压力依然很大。随着“高压严管”措施的强化,河砂经营成本增加,业户取得暴利的空间逐步减小,极易引发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地砂、机制砂、入境砂管理难度大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资源统一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三是河砂资源税费征缴和分配使用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税费征收管理上,一些县市区落实“据实查验”的要求不到位,源头控制不严格,夜间稽查力度较弱,票据遗留问题依然存在,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河砂收益返还上,也有个别县市区、乡镇违背市里的政策,只盘算自己的“小账”,不算统一管理、防洪安全、社会稳定的“大账”,该给基层的资金返还不及时、不到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管理的积极性,动摇了河砂管理的基础;四是在联合执法、信用管理、采砂许可、资源分配等方面还存在制度不够健全、落实不够严格的问题;五是采砂现场管理还存在一些隐患。一些河砂经营业户、矿产经营企业在河床上下违规超限开采,使柴汶河、牟汶河、大汶河个别河段河床地质环境发生变化,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这些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的紧迫形势,大家在思想上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自从开展河砂综合整治以来,我们一再强调,河砂管理涉及面广,事关全市工作稳定大局,牵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应当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全市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特别是要正确理解市委、市政府开展河砂整治的工作意图,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坚决把各自的整治任务安排好、落实好,确保干成事、不出事。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提高河砂资源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当前,河砂管理工作点多线长情况复杂,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要推动这项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需要在巩固成果上下功夫,需要在进一步巩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上做文章,需要在规范管理细节上下功夫。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泰安市河道管理办法》和《泰安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精神,围绕全市“六统一”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河砂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河砂开采、运输、储存等环节的整体管理水平,重点解决禁采措施不严格、开采管理不规范、县乡道路超载超限运砂、违法储砂动态反弹、资源税费流失等问题,确保实现“禁得住、管得好、收益高、不出事”的工作目标。具体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禁采这个首要任务,确保禁采到位、河道安全。禁采是河砂综合整治的第一任务,是确保河砂资源有序开发的前提,也是河道度汛安全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市里制定了区域禁采、主汛期禁采、中小河道禁采的政策制度,这是河砂禁采的基本制度,下一步在禁采问题上还要按照从严从紧方针,逐步实现主槽禁采。各级要按照这些政策要求,严格禁采标准,私设的运砂出口一律封住,行洪障碍要及时清除,禁采标识也要高标准设置好、维护好,对于一些地方借抽砂换土、河道清淤治理、采砂落地等理由为名,私挖乱采河砂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后每年的主汛期,全部采砂机具必须撤出河道,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好专项的督导检查,坚决消除河道度汛隐患。下一步,对于管不住、管不好,制度落实不到位地方,市里的意见很明确,就是要禁采,决不能允许明禁暗采的情况出现。对于中小河道、水库禁采问题,安全隐患很明显,希望各地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排查隐患,坚决落实禁采监管措施,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二是突出抓好河砂开采这个关键环节,切实维护好“依法有偿、有序规范”的经营管理秩序。采砂经营权有偿出让是综合整治的基本政策之一,是建立采砂市场准入制度的核心,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好落实好。要进一步处理好河砂资源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严格按照中长期开采规划和年度开采计划进行有序开发,坚决杜绝“竭泽而渔”式的掠夺性开发活动,尽最大可能减少主槽开采规模,尽快杜绝抽砂开采方式,加快实施河道采砂工程补偿措施制度,以此建立河道维护建设基金,为河道维护建设拓宽资金渠道,促进“以砂养河、以砂建河”机制的形成,实现砂资源的良性开发利用。在新一个出让期到来之前,对于申报的砂场要继续实行技术论证制度,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要进行严格限批,进一步严格信用管理制度,切实形成“严进宽出”的市场准入机制。
三是认真抓好储砂清理这个工作难点,努力解决“采储不分、动态反弹”的问题。近期,在104国道北集坡路段、磁窑路段等区域又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储砂反弹问题,还有一些县市区稽查站前、基本农田内的储砂清理不彻底,一些划定的储砂园区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个别地方储砂到哪里园区就划到哪里,明显违背了市里制定的储砂整治政策,导致了区域间相互攀比,造成了“采储不分、动态反弹”的形势,也成为当地税费流失的一个重要通道。下一步,要认真落实“以禁为主、从严控制、彻底清除”的储砂管理原则,坚决杜绝稽查站前的储砂情况,全面清除市内骨干道路、行洪区、基本农田的非法储砂,逐步取缔市内全部储砂经营场所,切实解决由此带来的危及行洪安全、资源税费流失、占压基本农田和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
四是切实强化运砂车辆“双超治理”这个工作重点,把“平厢盖布、依法经营”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根据河砂经营管理的实际,进一步规划、调整好运砂路线,合理设置稽查站点。要强化源头监管,认真落实运砂经营连带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的监管机制,使问题在砂场得到解决,在稽查站前得到解决。根据掌握的情况来看,在蒙馆路楼德段等骨干道路上闯卡逃费的问题十分突出,希望有关的县市区采取果断措施,切实解决到位。也希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把结队闯卡、双超运输的苗头打下去,努力维护良好的运砂经营秩序。
五是倾力抓好涉砂税费征管这个关键环节,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各方面的利益。要继续完善“政府主导加市场调节”的河砂价格调控机制,严格落实全市统一价格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砂资源的经济价值。全面加大涉砂税费的征管力度,妥善处理好票据遗留问题,继续推广“据实查验”的做法,严厉打击大车小票、无票逃费的行为,坚决堵住监管漏洞。河砂管理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如果基层单位没有了积极性,没有了基层这个基础,我们一整套的政策制度就无从谈起,河砂税费收入也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各有关县市区必须认真对照河砂税费征管制度要求,认真解决征缴、分配机制不顺畅的问题,应该专户管理的坚决专户管理,应该给基层的钱一定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看全局、算大帐、想长远,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基层的利益,保持好、发挥好基层的积极性。
三、巩固现有成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河砂管理是一项动态性很强的工作,得之于严,失之于宽。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巩固好综合整治成果,促进长效管理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市里的要求是领导力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工作标准只能提高、不能降低,工作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削弱,确保把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圆满完成市里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切实提高河砂监管成效。要继续加大投入,确保年内完成河砂管理联网二期工程和大汶河基础数据勘测项目的建设,并以此为基础做好防汛信息化工作,努力提高河砂监管技术保障水平。要根据现场监管的需要,调整好监控网点布局,确保河砂采到哪里,联网监控系统的“眼线”就布到哪里。要切实搞好监控联网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每个站点图像清晰、信息畅通,特别是要确保系统在夜间发挥出应有的监管作用。要进一步推广抽砂船只卫星定位、船只挂牌等管理办法,提高河砂开采现场监管成效。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调整完善有关政策制度,确保在法制的轨道上推动河砂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在河砂综合整治过程中,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制度,这是河砂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方面。各级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搞好各项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正确处理预防与打击、教育与惩罚、服务与管理的关系,力争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尽快细化联合执法、信用管理、责任追究、奖励激励等规章制度,特别是要把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时转化成政策规定,不断丰富完善河砂资源长效管理机制。
三要切实加强稽查巡查队伍的管理,不断提高一线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要适时举办培训班,努力解决基层执法人员存在的不敢执法、不善执法和执法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探索稽查巡查队伍内部管理措施,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标准,完善工作规程,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对执法队伍进行一次整顿,凡工作不力、素质不高,有内外勾结和徇私舞弊行为的,必须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个别地方存在“以包代管”情况的,坚决予以取缔,确保河砂执法监管队伍的纯洁性。
四要始终坚持“以打开路”的工作原则,切实维护“高压严管”的河砂整治秩序。在今年2月6日“平安泰安”建设大会上,市委要求继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继续坚持严打不动摇,突出严打重点,认真组织搞好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在河砂经营管理中,仍然存在一批不法分子,为了谋取个人的私利,顶风而上,以身试法。如果压不住这股歪风,就会出现更多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就会给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损害,就会危及我市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好“统一立案,分头处罚,共同结案”的工作方法,整合好各类行政和执法资源,对私挖乱采、抗拒执法、恶意偷逃税费、超载超限、涉砂合同欺诈为主的经济犯罪、刑事犯罪等问题,要从严从快,露头就打,顶格处理,决不姑息,确保河砂监管秩序的稳定。
五要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综合整治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河砂资源综合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来负责,是谁的任务就由谁来完成。为什么有些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为什么一些跑冒滴漏现象老是得不到解决,为什么有些地方的群众老是有意见,就是一个责任心的问题,就是一个不尽责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盯住不落实的事,盯住不落实的人,追究不落实的责任。这次会后,市委市政府还要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市区落实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还要进行公开通报,切实把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
同志们,河砂资源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一项重要的决策,也是我市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和新的起点,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全面提高河砂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泰安”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