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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6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的统一安排,下面,我就分管的工作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去年的工作情况
2003年,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在多年来加快发展的基础上,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的一年。一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实施城市化战略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蓝天、碧水、青山绿色家园和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的目标,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为总抓手,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求实务实,真抓实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强力推进重点城建项目建设,中心城市功能和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投资近10亿元,在泰城实施了“一线、两湖、三河、十路”改造建设和以城市污水、户外广告、街道景观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程。时代发展线继续向南延伸、向东西两侧辐射,完成了道路建设、园林绿化、地下超市等建设项目。坚持治污与造景相结合,实施了东湖公园建设工程,把昔日的“龙须沟”建成了一处10万平方米的综合性游园,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对流经泰城的奈河、梳洗河、七里河等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大搞绿化美化,初步改善了沿河环境和水体质量。改造和新建了城区10条主干道及相关支路,城市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结合城区道路改建,拆除各类破旧建筑物163处,包装改造建筑297处,新增绿地50万平方米,达到了修一条道路、塑一处精品、亮一个窗口、造一条风景线的目的。突出沿街绿化,实施了泰山大街综合整治工程,初步形成了与泰山景观协调一致、与城市风格融为一体的道路绿地系统和路街景观系统。
(二)大力加强规划、管理工作,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在全面完成重点工程规划设计的同时,组织编制了《泰安市近期建设规划》和《泰安市绿地系统规划》,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规划的管理控制,有效防止和严厉查处乱插乱建等违法行为。全年共拆除各类违章建筑44处、近2万平方米。理顺了市、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成立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积极开展治理占道经营、清理乱贴乱画等工作,城市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8月29日,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现场调度会在我市召开,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广泛开展城市爱国卫生运动,以优化生存和发展环境、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中心,普及健康教育和除害灭病知识,高效管理,综合施治,巩固和提高了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同时,各县市区也认真实施城市规划,积极推进驻地和小城镇建设,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着力深化改革,城市资产经营取得明显成效。积极推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城市资源资本化、城市经营公司化、城市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制步伐,全年城建国资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8亿元,国有资产增值率达到112%;同时,强抓国家开发银行与大中型城市进行政府信用合作的机遇,积极争取将我市列入了全国第一批信用合作试点城市,开行政府信用贷款资金到位11.5亿元,为高新区、旅游经济开发区、农村公路建设和土地储备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引进项目外资实际到位1133万美元,进一步增加了公司控制资产的能力。稳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土地出让行为不断规范,去年全市共实现政府土地收益9亿元,其中市本级办理各类存量建设用地手续170宗,面积4275亩,政府收益4.46亿元。
(四)努力落实基本国策,各项工作都有新的突破。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停、清、撤”的要求,摸清了各类园区用地的底数,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地及时进行了纠正,对违规设立的11个开发区(园区)全部摘牌,并撤销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共清查各类土地违法案件2678件,面积1.9万亩,已处理2439件,面积1.76万亩,收缴罚款2655万元;复耕圈而未用土地1284亩,收回土地使用权9宗,面积547.5亩,顺利通过了省政府的检查验收。全面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以水、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为重点,强化监管,创新机制,对重点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和关停并转,泰城全年空气污染指数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50天,创历史最好水平。实施村村通柏油(水泥)路工程,全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5.14亿元,铺筑沥青(水泥)路面1916公里(含国债项目),顺利通过了省交通厅年度检查验收;加大干线公路改造养护力度,投资4.77亿元改建大修项目13个;完成了京沪高速公路综合整治工程,改建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泰楼路泰城至旧县桥段。加强现代物流产业基础建设,泰山国际保税物流中心已完成海关监管场站、保税仓库等建设项目,取得了进出口代理等十几项经营资质,初步搭建起了物流平台框架。规划年收入过亿元的高速公路泰山枢纽服务区建设已经省交通厅批准,合作方案已经确定。工商行政管理模式进一步转变,办事效率不断提高,市场经济秩序得到全面的整顿和完善,有效保护了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顺利完成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积极稳妥地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全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近1.7亿元,市本级归集1.04亿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092.3万元。人防建设突出组织指挥、平战结合、行政执法“三大重点”,实现了工程数量、指挥所与通讯警报建设、经济建设、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招商引资“五大突破”。
二、2004年的工作打算
(一)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蓝天、碧水、青山绿色家园和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的目标,牢固树立“抓城市建设就是从更高层次上抓经济”的意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全力实施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干线及农村公路建设、城市资本运营和城市环境治理四大工程,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深入落实基本国策,大力加强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为重点的国土资源管理和以城市污染源治理为核心的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创新思维和工作方法,求实务实,真抓实干,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第一,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泰城建设,以构筑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系统和全面提升城市特色为核心,抓住增绿、治水两个关键环节,突出一轴、一线两大重点,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完善泰城综合功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本着“量力而行,先急后缓,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集中搞好四大重点工程建设。一是泮河大街建设工程。通过实施改造和完善配套设施,解决“行路难”的问题,建成城市南部的过境快速干道和展示城市特色的“窗口”。二是时代发展线建设工程。主要任务是实施京沪铁路以南、泰山大街以北地段的房屋拆迁,打通望岳东、西路,为下步开发建设奠定基础。三是泮河治理一期工程。计划实施大河水库至泰东路一段。四是南湖公园建设工程。通过实施清淤疏浚,美化绿化,配套完善,建设成为开放性的城市公园,改善周边环境,提高市民的居住质量。同时,对部分续建工程项目继续组织实施。对县市驻地和中心镇、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主要是加强指导,重点抓好环境综合整治、中心镇建设、旧村改造3个方面的试点工作。 第二,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清除不规范户外广告标牌,清理占道摊点,对乱拉乱挂、乱倒垃圾、乱倒污水、车辆乱摆、尾随兜售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坚决依法拆除各类违章建筑,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认真研究制定泰城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和措施,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取缔淘汰4吨以下燃煤炉灶,严禁新上10吨以下的民用燃煤锅炉,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质量,不断提高城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水平,推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 第三,认真做好经营城市的文章。加大城市资源的整合力度,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理顺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体制,加大土地储备力度,有计划、分批次地实施好经营性用地的招标、挂牌、出让,确保政府土地收益最大化。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市场化,按照建管分离、事企分离、政事分离的原则,依据职能划分,对市政、园林、房管、勘察设计、环卫、拆迁、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单位,在明确产权、理清关系、确定性质的前提下,力争上半年在改革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第四,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年内高速公路建设、路网改造等计划完成投资11亿元。重点工程中济菏高速公路东平段将在5月份开工,泰莱高速公路改建争取上级投资2亿元,年内完成;普通干线改造工程争取上级投资2.17亿元,安排10条干线路段的改建任务;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计划完成投资6亿元,改造2000公里;全面启动“村村通客车”工程,年内争取每个县市区建成2至3条通达线路,突出抓好客车站点建设。
(三)落实措施,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第一,强化协调调度。为加强泰城重点工程建设的指挥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重点建设任务,市政府已经成立了总指挥部,总指挥部下设了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征地拆迁组、景观规划组、工程建设组、财务审计组、交通安全组,负责泰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个重点项目分别成立指挥部,具体承担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目前,总指挥部各室(组)、各工程指挥部人员已经全部到位,明确了工作分工,各项工作已陆续展开。 第二,优化管理模式。规范完善重点工程的投融资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直接负债的风险,进一步推进重点工程的市场化运作,促进重点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在总结前几年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的重点工程建设实行指挥部领导下的项目法人责任制,由市城建国资公司作为泰城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承担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筹措、工程管理、资金回收等任务。 第三,完善政策措施,依法规范行政。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有些政策措施需要进行补充完善。一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拆迁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泰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适当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调整。二是规划决策工作规则。为完善规划决策审批程序,提高规划的科学、民主、规范化水平,加强规划管理控制,进一步明确决策机构、权限及决策方式。三是政府采购办法。主要是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类工程项目,全部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建立项目法人制,明确项目法人对工程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四是城市市区村庄综合改造意见。主要原则是,坚持统一规划、政府组织、市场运作、一事一议、各方受益。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按照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实施。政府不直接投入,由开发商投资建设村民回迁工程。通过综合改造,达到提高村民的居住质量、保证开发商的合理利润、改善城市形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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