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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7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部署开展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集中精力,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刚才,宁阳县、岱岳区政府作了典型发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分别就做好元旦、春节前后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和安全监管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这些意见我都同意。希望大家互相学习借鉴,按照市公安局、安监局的部署,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元旦、春节很快就要到来,烟花爆竹已进入了生产、销售、运输的旺季,这一时期既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也是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猖獗期”,安全监管形势十分严峻。就全国来看,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仅10月-11月,共发生较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12起、死亡86人。其中:重大事故4起、死亡54人,较大事故8起、死亡32人;非法生产经营事故8起、死亡55人。从我省情况看,今年春节前,济南仲宫集贸市场发生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烧毁各种车辆40余台;潍坊市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爆炸,十几公里范围内都能听到爆炸声。两起爆炸事故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损失却很严重,也造成了极不好的社会影响。今年11月27日,淄博市周村区大街街道办事处爱国社区一出租房内私造私存烟花爆竹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住院。从我市的情况看,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较平稳,但潜在的安全隐患也非常突出,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个别领导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推动成效不明显。二是非法制贩烟花爆竹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个别非法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使,不顾安全,非法储存、运输、销售“三无”产品,不安全因素急剧增多。如今年岱岳区、新泰市查获的2次非法运输、贮存烟花爆竹共计3200余箱,按照药量(烟火药)计算约达2000公斤。类似问题如果不及时查处,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三是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监管不严,致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问题长期存在却未能及时发现查处。一些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传统市场较多,主要集中在泰山区市场街、回民街、岱岳区大汶口镇、新泰市青云批发市场等;个别非法业户公开散发广告,推销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十分猖獗。同时,传统的烟花爆竹生产村庄依然存在。以上问题,若不采取有效措施,严加防范,及时解决,必将给我市的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埋下严重的隐患。
当前,从国务院到省、市政府对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都极为重视,国务院、省政府接连下发紧急通知、转发事故通报,要求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二、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为吸取外地事故教训,严防在我市发生类似事故,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春节前后,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和苗头,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责任人员具体抓,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时间精力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各县市区要成立分工县市区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分工领导为成员的打非领导小组,要抽调各部门专门人员集中办公,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本区域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深入经营现场,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严格落实责任。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乡镇,落实到村(居),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既要认真履行职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组织落实好“打非”专项行动。
公安部门作为打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打非”工作牵头部门职责,制定全市打非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全市“打非”工作开展。要与县市区公安局、基层公安派出所、片警层层签订“打非”目标责任书,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依法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安监部门要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打非”行动,依法查处烟花爆竹事故。工商、质监、城管执法、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公安、安监部门开展好打非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运输、无证经营、乱设摊点、店外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业户依法严查,规范经营秩序。供销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本行业的治理工作。 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无论哪里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伤亡事故,都要严格依法进行责任追究,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者的失职、渎职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坚决查处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要立即部署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不漏一个单位、一个部位,不漏一名重点人员,彻底堵塞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漏洞。要针对非法生产经营者采取的方式,既查常驻人口,也查流动人口;既查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也查非重点村、非重点户、非重点人;既查村内,又查村外;既查白天,也要查夜晚;特别是闲置房屋、废弃砖厂、蔬菜大棚、停工厂房等隐蔽部位,都要排查到位。对排查到的非法业户决不能姑息,要依法严肃处理,并通过非法业户追根溯源,查清销售渠道、供货渠道、运输渠道和储藏环节等情况,对涉及到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通过排查建立起档案和登记记录,不给违法者任何可乘之机。二是彻底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公安治安、交巡、公交等警种要密切配合,并与交通部门通力合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非法运输比较频繁的路段,有目标的设卡查禁,彻底堵住外地区向我市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口子”,从源头上彻底清除非法生产、运输、贮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加强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和爆炸物品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一旦接到举报,公安、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各新闻媒体要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好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要及时曝光,形成良好的“打非”社会氛围。
三、严格标准,强化管理,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重点时段,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经营许可工作。一是要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原则,严格审查经营企业安全条件,严把准入关。二是要严格控制人口密集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加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经营点的监管,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违规店外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现象。三是要重点加强批发企业储存安全监管,严把进货关,严格流向登记。四是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特别是对一些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的场所安全条件进行排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事故隐患的从业单位,要立即停业整改,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同志们,元旦、春节即将到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扎扎实实地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泰安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