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根据部分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新增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16项)》 《取消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15项)》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