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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部门职责及科室职责
2008-01-30 10:28:00    信息来源: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草拟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国家立项的年度开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对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考察评估、计划编报、立项审查、工程监督、竣工验收和运行管护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对外交流、合作和引进外资工作。


    (五)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调研、宣传、培训和统计、预决算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职责:

 

    人秘科:负责行政、人事、政工、财务、老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


    黄淮海开发管理科:负责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考察论证、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

 

    农业新技术开发区管理科:制定开发区项目规划、引进农业新技术项目、组织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农业产业化项目管理科:负责对国家投资立项的农产品加工、种植养殖基地、流通设施等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管理、审核、申报、立项、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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