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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史志办部门职责及科室职责
2008-01-30 11:17:00    信息来源:

 

部门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 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 组织开发 利用地方志资源

科室职责

    人事秘书科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人事劳资、资产财务、保密、保卫和后勤管理工作;协助办公室领导对重要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党群和思想政治工作.

    志书编审科负责拟定全市志书编纂、出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泰安市志》的编纂、出版、发行;负责县(市、区)志、乡(镇)村志和专业志书编纂业务指导;负责旧志整理和志类丛书的编辑出版工作;承担市地方志学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地主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的组织工作。

    年鉴工作科负责拟定全市年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泰安年鉴》的编辑、出版、发行;负责对县(市、区)年鉴及各专业年鉴编辑的业务指导;负责年鉴编辑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的纺织工作;承担市年鉴学会的日常工作。

    信息资料科负责全国地方志书、年鉴、史志资料的收集、整理、借阅、交换;负责地情资料采集、研究、开发、利用和市情资料库的管理;负责人文自然遗产的征集、整理、研究工作;承担省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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