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研究拟定全市卫生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对医疗机构实施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负责卫生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 四、拟定全市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市农村卫生改革;负责全市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协同计生部门做好全市计划生育计生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 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拟定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当地政府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蔓延。 六、依法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对重点疾病及医疗卫生质量实行监测,组织实施医疗机构从业许可管理。 七、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八、研究拟定全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医学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推动医学科技进步。 九、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化妆品、消毒药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十、组织开展卫生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拟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十一、贯彻实施国家中医政策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 十二、承担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检查落实防治措施。 十三、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对外援助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五、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职责
办公室职责: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计划; 负责机关财务、机关文秘、信访、档案、机要、保密、保卫、新闻宣传、资产管理、会议组织、政策研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政工科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证标准;拟定全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开展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计财科职责: 拟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规划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组织实施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拟定卫生经济和卫生财务管理规章;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及审计工作,监督国有资产和卫生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卫生事业统计信息工作。
医政科职责: 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定医疗机构、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管理法规和服务标准;组织开展医学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推动医学科技进步;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与医护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和医学教育规划;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与服务质量;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负责医疗广告的技术出证;协调处理医疗纠纷;组织协调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紧急救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对外援助和技术交流与合作;具体负责医疗保健工作 。
卫生法制与监督科职责: 负责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拟定卫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生活饮用水、职业、放射、学校、化妆品卫生;负责办理卫生违法案件,指导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
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职责: 拟定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 研究指导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 拟定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 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中医科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中医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中医医疗广告的出证和中医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对全市中医医、教、研和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疗保健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拟定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规划及有关办法;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是直干部保健经费的编报、使用的管理,发放干部医疗保健证件;协助医院搞好干部医疗保健设施的配套建设等工作;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疾病控制办公室职责: 拟定本市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红十字会办公室职责: 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活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活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医务工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和卫生局直属单位的工会工作,承担“指导行业、领导直属、兼管机关”三重工会职能,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会组织建设、职代会制度、职工民主管理、院务公开、劳模管理、困难职工帮扶以及女工工作和职工活动等。工作重点是依法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纪委办公室: 1、监督检查卫生局及卫生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 2、监督检查卫生局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经批准,初步核实卫生局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卫生局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卫生局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4、协助卫生局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卫生局及卫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受理对卫生局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卫生局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6、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总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主席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害,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正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领导所辖党支部工作。 7、完成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