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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更加有效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事故灾难的防范和处置能力,近日,我市制定了关于建立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的意见。
根据意见,市气象局、水利和渔业局要密切监视天气、雨情和汛情发展变化,加密监测次数,及时会商分析,特别要加强局部性、突发性灾害的监测预报,准确分析影响时间、程度和范围,预测发展趋势,并将预报结果及时书面通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经贸委、公安局、供电、通信等有关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上述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主管(监管)责任的有关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企事业单位和可能受到灾害性天气伤害的人群及时做好预防工作。
气象部门通报暴雨、暴雪、寒潮、大风、大雾、高温、沙尘暴等蓝色以上预警信息或警报、紧急警报,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水利部门通报河流、湖泊、水库超保证(设计)水位及其他重要险情信息。各县(市、区)气象、水利渔业等部门要参照市里做法,建立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
我市各级各部门将认真做好防范事故灾难的预警预防工作,加强对防范事故灾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防范事故灾难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在接到预报预警信息和上级指令后,必须立即响应,并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预警工作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有关预警期间相关工作情况,不断积累预警工作经验,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事故灾难的工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