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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从市人才交流中心获悉,2008年我市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已开始申报,申报时间截至9月10日。
据了解,凡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同时在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私营、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报考中级职称条件的相关条件者可到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科呈报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参加我市2008年度的中级职称评审。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申报高级职称的人事代理人员,按高评委要求,审核整理材料,并于省高评委规定的材料申报时间提前15天报市人才交流中心。具体要求及办理事宜市民可登录泰安人才网(http://www.taianrc.gov.cn)进行查询,咨询电话:8228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