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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年),清光绪帝采纳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的主张,颁布《明定国是诏》,拉开了维新变法的序幕。此次变法虽仅维持了百余天,但其影响深广。泰山下众多学堂的设立,可以看作是维新变法适应社会发展的一个结果。
在1901年至1907年间,初等小学堂、高级小学堂、中学堂、师范讲习所相继在泰山开办。这些学校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废书院、祠庙,改为学堂。这也是维新变法在教育方面的举措。在这些学堂中,尤以在天书观创办的县立第一高等小学校最具影响。校舍有二百余楹,为山东诸高等小学之冠。
泰山高等小学校旧址——天书观(30年代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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