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省牒
泰宁军奉符县升元观
泰宁军状,据兖州仪曹掾、兼兵曹娄寅亮状称,契勘兖州奉符县泰山之下有古洞天,周三十里,名日“三宫空洞之天”,载在图经是实。即目宫观并无名额,却有建封院一所,逼连岳庙之后。殿屋完备,田产颇多,只一村僧佔据住持,任从民间安攒邱墓,秽恶不蠲,深虑触渎真仙不便,欲乞备申朝廷改为道观。州司看详本院,委合改充前件洞天道观,伏候指挥。
牒奉
敕宜赐“升元观”为额。牒至准
敕,故牒。
政和八年六月十四日 牒
起复太中大夫、守左丞王序
特进少保
起复少保太宰
太师鲁国公不押
政和八年闰九月二十一日,袭庆府管内都道正、兼权措置升元观知事、洞元大师、赐紫道士李仲昭立石。
【说明】
此碑立于宋政和八年(公元1118年)。碑高152厘米,宽65厘米。碑阳文为尚书省批复泰宁军奉符县升元观的文书,共8行,每行长短不齐,字大小不一,计207字,第4行“牒奉”以下l6字为行书,字径约l0厘米,甚遒劲,不知何人笔,其余皆正书。首行l3字扁而宽,字径约l0厘米。2、3行计l38字为呈文,字径2厘米。最后2行为年款及官员衔名,字径5厘米。4官员衔名除太师鲁国公不押,余皆有押。额篆“升元观敕”2行4字,字径l0厘米,尤为古致。据《宋史·娄寅亮传》载,娄寅亮为政和二年进士,上虞丞,但不言历官兖州,碑能补史之阙。碑文称“起复太中大夫、左丞王”,即王黼,“序”即王黼之押。宋金时期官员署名,多取姓名中之一字作草书花体,称“花押”。特进少保即余深,其押为“
”,起复少保太宰即郑居中,其押为“
”。太师鲁国公即蔡京。
此碑原立岱宗坊北约200米升元观院内,l976年移置岱庙院,1983年9月移置岱庙碑廊。

升元观敕牒碑拓本